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,经济繁荣、人口众多,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,为了加强广东省消防管理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
1、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,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,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。
2、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消防工作,制定消防政策、规划,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。
3、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工作,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。
4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,共同做好消防工作。
消防安全责任制
1、各级政府应当与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,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和任务。
2、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,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,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。
3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消防安全工作,建立消防安全联防联控机制,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火灾预防与应急准备
1、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划,优化消防站布局,加强消防水源、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。
2、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。
3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验收及备案制度,确保建筑消防安全。
4、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,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。
5、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火灾应急救援与指挥
1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体系,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,提高灭火救援能力。
2、各级政府应当建立火灾应急指挥机制,统筹协调火灾应急救援工作。
3、火灾发生后,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组织力量进行救援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4、加强跨区域协同作战能力,确保在重大火灾事故中迅速响应、有效处置。
法律责任与处罚
1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、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3、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,依法追究事故责任,并实行问责制。
附则
1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2、本办法修订时,由广东省政府法制部门负责起草,提交广东省政府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。
3、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,由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。
监督与评估
1、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,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。
2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,鼓励公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和监督。
3、对消防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完善。
创新科技与智能化管理
1、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推广智能化消防管理系统。
2、加强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消防领域的应用,提高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的智能化水平。
3、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消防新技术、新产品,提高消防安全科技创新能力。
广东省消防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,对于加强广东省消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,各级政府、有关部门以及广大民众应当共同努力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加强火灾预防与应急准备,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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